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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新兰石化物资公司新兰油库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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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新兰石化物资公司,成立于19931月,公司位于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北路,法定代表人杨启宏,主要经营成品汽油、柴油等。

夹江新兰石化物资公司新兰油库是由夹江县新兰石化物资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合作经营的油库,油库归属权为新兰石化物资公司,新兰油库库区内现有设施设备全部交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使用,合作经营协议书见附件。

罐区设置22000m³11000m³0#柴油罐、12000m³11000m³92#汽油罐12000m³95#汽油罐,油品总储存能力10000m3,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3.03,该油库柴油的火灾危险性应划为丙A类。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3.0.1条的石油库等级划分标准注2的规定:丙A类液体储罐容量可乘以系数0.5计入储罐计算总容量,罐区储罐容量=5000m3×0.5+5000m3=7500 m3,所以该油库属于四级油库。

该油库于20220127日取得了由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川L应急危化经字[2022]034号),有效期至20240715日,经营方式:批发,许可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
          
新兰油库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黄土镇万松村七组,交通便利
          评价结论:
夹江县新兰石化物资公司新兰油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年第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令修订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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