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成都永之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都绕城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成都市新都区
项目简介:
该加油站经营的成品油种类包括:0#柴油、92#汽油、95#汽油。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监总局十部门令2015年5号,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订),汽油、柴油均为危险化学品,且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规定,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订)等有关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该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储存经营汽油、柴油,属于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该加油站经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川蓉危化经字【2020】00049号,有效期:2026年5月22日)。现阶段该加油站为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委托四川铭智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安全评价,编制《成都永之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都绕城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我公司接受评价委托后,立即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安全评价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现场勘查、数据采集及资料收集,在资料数据收集整理、标准规范查阅、与该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充分交流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和针对性原则,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评价导则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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