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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雅华联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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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行业类别 |
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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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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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雅华联营加油站(以下简称“该加油站”或“该站”)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乡柳树村一组,成立于1993年04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2022394580,类型: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石油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经营的成品油种类包括:92#汽油、95#汽油。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监总局十部门令2015年5号,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修订),汽油为危险化学品,且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规定,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订)等有关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该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储存经营汽油,属于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该加油站经成都市应急管理局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川蓉危化经字【2023】00084号,有效期:2026年5月21日)。现阶段该加油站为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委托四川铭智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安全评价,编制《成都市龙泉驿区雅华联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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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罗军 |
技术负责人 |
王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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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杨青旭 |
过控负责人 |
滑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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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姜小梅、郑怀江、郭华、霍凯芳、徐跃、齐海泉、毛更生、杜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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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察人员 |
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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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程超 |
报告完成时间 |
20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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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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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评价报告认为:成都市龙泉驿区雅华联营加油站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令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令修订)、《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所规定的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的安全要求,成都市龙泉驿区雅华联营加油站的现状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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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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