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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航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发布时间: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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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成航能源有限公司凯天加油站双层管道改造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地址:
凯天加油站营业场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清河一村生产区附39
项目简介:

四川成航能源有限公司凯天加油站(以下简称凯天加油站由于项目建设较早,早期加油站加油工艺管道采用20#无缝钢管,与现行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6.5.5条规定加油站埋地加油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不符。四川成航能源有限公司凯天加油站为确保安全生产与经营,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和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安监局《关于明确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能源〔2016117号,在站内工艺设备设施(埋地油罐、加油机、通气管及油气回收装置)、站房和罩棚位置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对加油站的加油管道进行更换,并设置管线在线渗漏检测系统。

       凯天加油站内有4个30m³卧式埋地储罐单层钢制油罐+防渗罐池),其中230m3储存92#汽油,130m3储存95#汽油,130m3储存0#柴油罐总容积120m3柴油折半后容积为10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属于级加油站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1630项:汽油为危险化学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规定,汽油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方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年第88号第三次修改)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求,故凯天加油站为提高站内改造双层管道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委托四川铭智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我单位”)对凯天加油站改造双层管道后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编制《四川成航能源有限公司凯天加油站双层管道改造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我单位接受评价委托后,立即成立评价小组,派遣安全评价人员对加油站进行了现场勘查、数据采集及资料收集,在资料数据收集整理、标准规范查阅、与加油站负责人充分交流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和针对性原则,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相关评价导则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并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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